莆田放宽冠名限制 冠名“莆田”注册金低至50万 DATE: 2025-07-11 04:34:05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本网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关松豹) 记者昨从莆田市工商局获悉,莆田该局近日出台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莆田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主体准入,放宽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冠名冠名降低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限制凡从事研发、注册至万咨询、金低中介服务等一般性服务业企业,莆田除法律、莆田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放宽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企业的冠名冠名法人注册资本最低可为3万元,非法人企业资金数额由投资人自行申报。限制
允许个体户凭原材料抵押融资
意见规定,注册至万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金低服务业领域,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莆田放宽服务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从事服务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时其场所属于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村委会等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组织或机构租赁的,可免于提交产权证明。
拓宽动产抵押登记的范围,服务企业融资方面,意见允许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经工商部门进行抵押,实现通过动产抵押进行融资。同一抵押物可以进行多次抵押,不受次数限制,主合同债权的金额可以超过抵押物的价值。
放宽展销会登记名称核准的范围,展销会名称除含有“中国”、“全国”、“国际”等字样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外,放宽冠省名、市名的限制,县一级工商局可以直接核准冠“市名”的展销会。外地展销企业来莆田办展免提供商品展销会异地核转证明。
注册资本500万以上可申请冠“福建”名
此外,意见在服务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上也进行了放宽,在莆田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的服务业企业,申请企业名称冠以“莆田”市名的注册资本降至50万元。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允许申请冠“福建”省名;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允许申请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对于服务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因经营需要通过先注销再设立方式转变企业类型或组织形式的,在原出资人保留,行业、登记机关不变及法律法规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允许保留原名称。
意见还鼓励外商在莆田市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支持设立金融保险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在本企业内部设立研发中心的,登记机关可按增设分支机构或增加经营范围的形式予以核准登记。吸引和支持境内外金融保险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在取得银监部门批准后,外资银行可在同一县市申请设立一个同城支行。